国资处举办二个办法解读及调研活动
为了加强学校货物(服务)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高二级单位领导对国有资产采购和资产管理等专业政策的了解,以及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自2018年12月25日起,国资处先后对学校二级单位举办了15次校内《货物(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货物(服务)采购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和调研活动,同时对资产报废与捐赠进行了指导。各二级单位领导、科室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资产管理员等参加了解读。
石潇纯副校长在解读开始前作了讲话,强调了解读校内二个办法的重要性。希望大家通过解读活动,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学校物质采购相关工作。刘凤龙处长分别从党政联席会议的组织形式、如何做好采购这个敏感工作、五万元以下采购项目如何采购与报账、如何做好三个以上品牌的调研、采购计划单的填报、采购项目的验收、校内纪律要求和对供应商纪律要求等7个方面对《货物(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解读。从如何确定评标专家、校内专家的申报流程、评标专家评审费发放标准等方面对《货物(服务)采购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解读。此次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上一条:关于完善我校评标专家库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各单位(部门)申报全年复印纸用量和印刷出版服务金额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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