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单位(部门)申报全年复印纸用量和印刷出版服务金额预算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2019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湘财购﹝2019﹞13号)文件精神,学校复印纸(包括再生复印纸)采购、印刷出版服务将实行协议供货。为此,国资处将对复印纸采购、印刷出版服务进行招投标,确定协议供货商家进行统一供应。现请各单位、各部门对全年复印纸使用数量(以箱计)和印刷出版服务金额(年度预算金额)进行统计,于2019年4月26日前,将纸质稿报送国资处综合科邱老师(13873801000),电子稿发至邮箱gzc8373998@163.com。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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