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学校建立了奖、贷、补、助“四位一体、联动助学”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发放标准均以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为准。
(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且遵守校纪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2)成绩特别优秀、家庭特别困难的本科生可申请湖南省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3)学校对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创新、发明成果的学生给予单项奖。
(4)学校设有“勤奋奖学金”。
(5)学校建立了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建立了奖、贷、补、助“四位一体、联动助学”的大学生激励机制,切实做到倾情助学,不让一个贫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具体措施如下:学校可协助取得我校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了特困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每年有数十万元用于勤工助学,学生可向学生工作处及有关部门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每个岗位每月补贴200元;优秀特困毕业生在就业中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