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教师培训工作,规范我校教师继续教育活动和办理登记验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 90 学时(分)。其中包括完成每年度省里规定的公需科目学习;每年度的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 60 学时(分)。
二、佐证材料要求
(1)佐证材料一定要严格按照“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有关说明”准备,缺失不予核定学时。
(2)所有原件需二级学院初审,并在合格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3)签字盖章的佐证材料按年度装订成册,并自行测算2016-2020每年度学时数,填写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