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卖场采购建议或意见收集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2019年10月30日《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湖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的规定,学校已发了“关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所有采购全走电子卖场的通知”。
学校根据原来的内控制度与《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同时使用了一年左右的时间,限额标准以下的主要也是以电子卖场为主进行采购的。为了更好地实现电子卖场的采购,方便校属各单位的采购需求,现将电子卖场应用了一段时间以来的建议或意见进行收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通过有关会议组织学习《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并根据自身工作需求,向国资处提供有疑问的地方,或有利于通过电子卖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二、意见收集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
三、请将建议或意见写成文档形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2694175@qq.com”邮箱中。
四、国资处会根据大家的建议或意见进行整理,在请财政厅有关专家来校讲座时,我们一并咨询并统一回复大家。
五、建议或意见举三例如下:
1、电子卖场价格为什么有的比平常的贵呀?
2、电子卖场如何实现应急抢修类的采购?
3、直采商家的价格明显比其他的商家高,我可以采购吗?
nba比分直播_搜狐体育-投注|官网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0二0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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