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举行供货商座谈会
为了给教学科研和正常办公提供及时良好的服务,4月1日下午,国有资产管理处在成德楼111室召开了我校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空调和办公家具等协议供货娄底供货商座谈会。
首先,刘凤龙处长就学校货物采购供应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供货商进行了交流,也对供货商在服务过程中对学校提出的良好的建议进行了采纳。为了搞好这项工作,刘凤龙处长从八个方面对国资处人员及供货商提出了要求:
一是供货商必须凭国资处的通知,领取请购计划单,且严格按照请购计划单规格参数提供货物;二是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由使用单位填写好部门验收单,同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三是供货商须将部门验收单、货物入库审核单交资产科备案,计划请购单加盖国资处公章后方能报账;四是供货商必须按照学校报账流程,及时办理已供货物的报账手续;五是供货商要对送货人员进行服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六是供货商对提供的货物不能私自改变型号,更不能以次充好;七是对国资处所有人员和供货商提出了廉洁要求,保持风清气正的供需合作;八是供应商因特殊原因改变了供货规格型号的,必须报告学校,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后才可以供货。
最后,国资处就部分供货商提出的2018年年底及今年所供货物还未报账和因新政府会计法实施后,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升级而导致资产不能及时入库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上一条:国资处举行全校资产管理工作会议 下一条:国资处2019年4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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