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师生赴双峰法院开展校地合作活动
作者: 时间:2017-06-19 点击数:
6月16日上午,法学院14级法学专业赴双峰县人民法院开展校地合作活动,观摩典型案件庭审。
双峰法院刑事审判庭此次审理的是一起非法持有毒品的刑事案件,案件由双峰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审判员钟国辉、人民陪审员胡中和、赵冬莲组成合议庭负责审理。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整个过程严格按照审判程序进行,庭审过程充分尊重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对于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有关量刑情节方面所提出的异议,审判长耐心细致地进行解释说明,让旁听的同学们切身体会了“法官释明权”已成为促进司法公正,构建和谐诉讼的重要修正器这一话语的深刻含义。本次庭审有两大特点:一是当庭认证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证据评议在法庭。公诉人分组出示定罪证据、量刑证据,每组证据举证、示证后当场进行认证。二是当庭宣判,确保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经过十分钟的休庭评议,合议庭依照当庭宣判程序对被告人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五年。整个庭审过程中,同学们认真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院工作人员的组织。通过观摩庭审,同学们理解了现实庭审过程中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方居中“兼听则明”的刑事诉讼构造,收获很大。
诉讼活动过程中,双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多次强调毒品对社会与人民的严重危害性,也多次告诫被告人要汲取教训、洗心革面、戒除毒瘾,同时也教育在座的旁听人员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使同学们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让同学们对与毒品犯罪作斗争的信念有了更进一步地加深。
诉讼活动之后,陈娇娥主任给学生们进行了实务专题讲座。
(14级法学马霞、杨大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