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二支部集中学习
胡锦涛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
2012年4月19日,机关二支部在明德楼一会议室召开全体成员会议,集中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2012年全国“两会”精神。
会上,支部书记罗求实主讲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和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支部宣传委员曾建华带领大家学习了最近《人民日报》连续刊发的几篇针对王立军事件、薄熙来问题的评论员文章和温家宝总理在《求是》杂志发表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文章。
通过学习讨论,大家认为,胡总书记的讲话和《人民日报》的社论文章再次说明,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一直没有改变,表明了我们党保持自身纯洁性的坚定决心,彰显了党和政府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鲜明态度,彰显了党和政府坚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宗旨信念。只有坚决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逾越法律、纪律和道德的底线,才能真正做到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
大家认为,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决定了党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这是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讲政治、顾大局,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定地、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
大家认为,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及其身边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使他们正确对待社会交往,做到慎交友、交益友,防止居心不良的人从他们身上打开缺口。
谈到如何贯彻落实胡总书记讲话精神,罗求实要求全体成员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结合,深入学习领会精神;要以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使自己永葆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要在反腐建设方面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罗慈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