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地合作通〔2017〕2号
各二级学院:
为促进学校转型发展,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各学院对接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开展校地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普通高校校地校企合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8号)文件精神。我处决定对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的重大校地、校企、校校合作项目开展立项评审并资助。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合作项目。
2、面向行业企业开展的技术攻关、成果孵化、发展规划、营销策划等有一定影响的校企合作项目
3、面向地方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的政策咨询、资源利用、产业规划、生态旅游、文化传承、法治建设等具有较大影响的大型校地合作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1、要有明确的工作目标。
(1)要围绕学校转型发展大计,围绕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需求,包括专业共建、行业学院共建共管等。
(2)要围绕学科专业建设及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需求。
(3)要围绕包括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校外基地建设、科研平台建设在内的教学科研资源建设需求。
2、要就有较大的社会影响、较强的转型引领、较深的合作融合、较广的合作内容。
3、要有一定的前期合作基础,已签订合作协议且开展了实质性合作。
4、合作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较好的行业影响力、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三、工作要求
1、学院要高度重视。要站在转型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要调动院内教师、各类团队积极对接政府部门及行业企业,科学谋划、深度合作。
2、项目申报的主体为二级学院,学校鼓励二级学院联合申报。
3、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评审时间为10月上旬(另行通知)。
四、项目的立项与管理
1、计划立项4至7个,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择优予以立项。
2、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校地校企合作处负责对项目进行管理,项目建设期为1-3年不等。学校将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和中期检查,对项目推动不利、完成效果不好的项目将予以淘汰、经费收回。项目到期后,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验收申请报告,接受校地校企合作处组织的项目验收。
3、对立项项目,学校每年资助项目经费2至5万元不等,经费的使用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经费开支和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各二级学院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稿(含项目申报支撑材料等)报校地校企合作处(明德楼217),电子稿及支撑材料扫描件发校地校企合作处邮箱hzchu616@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2、各项目需准备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参加项目评审答辩会。汇报材料包含项目建设的前期基础、项目合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方案(包括思路和目标、工作措施、预期成效)、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等。
3、项目申报书等材料请到校地校企合作处网页下载(下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