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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4-19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建立有效的教学检查机制是保证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为规范本院教学检查工作,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促使全院教学人员自觉地遵守教学纪律、维护教学秩序,使教学工作始终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运行,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组织机构

成立院级教学检查小组,由主管教学的院长任组长,院党政主要领导、各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院办公室主任、院教学督导组组长和院教学秘书为检查小组成员。

、检查内容

(一) 开学情况检查

主要包括开学师生到校、教学工作准备、教材及相关教学资料、设备的准备与到位等情况。

(二)日常教学巡查

根据学校《关于建立教学巡查制度的决定》,随机对理论课、实验课、自习课等进行普查或抽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学进度、教学秩序、课堂纪律、教师教案、师生出勤、学生作业、实验报告、辅导答疑等。巡查范围涵盖上午、下午及晚上的所有课程。

(三